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制定不同的报废标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
如果有驾驶员开报废车辆上路被抓,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被吊销驾驶证。同时,该报废车辆也将被收缴处罚。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在监督下对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进行解体处理。如果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对于驾驶这类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车回收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车主应填写《机动车变更、转让、改装、停止行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出具《车辆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车辆检验鉴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发给《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查验《车辆报废通知书》后进行拆解,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破碎、车架(底盘)切除,并拍照,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支付残值;
5、车上有《申请表》、《某某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车辆解体照片。经检验、验证、签字后,回收车牌,按规定报审,办理报废登记。
安全是道路交通的重中之重,严格的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是为了保障道路行车安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开报废车辆上路,不驾驶拼装的车辆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行驶,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